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1招生信息

2021-03-09 16:48:48 hjpadmin

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始建于1919年,医药专业文化底蕴深厚,学校坐落于无锡新区,占地面积154亩,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总资产1.2亿。近年来,学校始终坚持“抓规范、促转型、升内涵、求创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发展总目标,按照“精品课程、精英团队、精良装备、精湛技能”发展理念,四轮驱动,以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为己任,扎实创新推进工作,近年来各方面成果显著,受到各级各类上级部门的高度褒奖,得到广大学生和家长的一致肯定。

    面向市场——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开设全日制护理(临床护理、助产护理两个方向,设英语特色班)、药学、生物制药技术、药物分析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五个高职专业,汇聚成护理、制药、健康管理三个无锡市职业教育重点专业群,其中高职护理专业为江苏省示范专业、江苏省五年制高职品牌专业、江苏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教育专业水平评估优秀专业、江苏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专业实验点、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无锡市职业教育重点专业,护理实训基地为江苏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高职药学专业为江苏省示范专业、江苏省五年制高职特色专业、无锡市示范专业,药学实训基地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江苏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立项建设基地、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高职生物制药技术专业为江苏省五年制高职特色专业、无锡市重点建设专业;高职药物分析技术专业为江苏省五年制高职特色专业、无锡市重点专业。

    服务社会——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着眼长远发展,以前瞻性、高起点、新理念加强软件和硬件建设,拥有提供教学和专业技能训练所需的实训中心、各种实验室、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和制作室、电子阅览室等。学校现有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名,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名,江苏省职教领军人才1名,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5名,无锡市学科带头人2名,无锡市教学能手2名,无锡医管中心“导师制”医学重点人才1名,博士3人,硕士68人,正高8人,副高48人,“双师型”教师已达专任教师的77%,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团队1个。学校每年为行业各类考试服务约2万人次,可进行育婴师、西药药剂员、营养师等职业鉴定9项,每年鉴定人数为1599人。

    全面育人——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和校企合作,创新教学模式,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在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中,学校护理专业中职、高职毕业生连续两年100%通过,全部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领跑全国同类学校;药学专业毕业生100%取得中级工证书,90%以上取得高级工证书。学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喜人,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位居省内同类学校前列。数据显示,近两年学校高职护理专业毕业生在市属三级医院和江阴、宜兴、锡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录用的大专护理层次毕业生占比分别为55.8%、49.23%。药学类专业毕业生面向大型制药企业、研发机构就业,前景持续看好。全校师生在参加国家级、省级各种比赛中屡获团体、个人大奖,充分展示了学校的教学改革成果和综合实力。 

    办有特色——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常年聘请外籍教师开展英语口语教学工作。学校先后与英国、菲律宾教育机构等合作,成功打通了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渠道,成功选送了70多名学生赴英国、菲律宾、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实习、深造,为学生打开一扇通往世界之门。学校还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医护英语等级考试,由于学生成绩优秀,组织到位,被医护英语考试办公室评为“优秀考点”并荣获“METS突出贡献奖”。 

    近年来,学校立足无锡,面向全省,培养理论基础扎实、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卫生医药技术技能型人才,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学校先后被评为中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全国学校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全国平安和谐校园、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创新学校、全国职业教育德育管理先进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示范职业学校、江苏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学校、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德育特色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单位。

中职招生

报考条件

凡取得中考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外,作如下补充: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生不限。新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复检,结果异常者按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

1.实行远程网上和现场相结合的录取形式。调档成绩必须符合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和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各地区、各专业的成绩规定。

2.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各市招办的相关规定、分专业录取。

3.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按“专业优先,按分数,分数相同,看科目”原则录取 (若市招办有明确专业录取办法,按其规定录取)。

4.符合各市教育局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