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大桥实验中学

无锡大桥实验中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2021-03-10 15:41:56 hjpadmin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场所,住宿生的生活是否安全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设,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秩序,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仪、守纪律,树立起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良好道德风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树立正确的舆论风气,创造整洁、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     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第三条  学生按学校事先统一安排的床位就宿,不可擅自更换床位。夜自修结束后,应及时返回自己宿舍,不到其他楼层或宿舍逗留。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

第四条  每位学生进出宿舍楼必须刷卡,以备考勤统计,刷卡时文明有序,不可代刷。

第五条  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上课和晚自习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随便回宿舍,若确因身体原因,需回宿舍休息的,须出示由校医或班主任签名的病假条,方可进入宿舍。

第六条  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请假,经同意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可离校。星期日因故未能返校者,需家长亲自与班主任或宿管教师联系,返校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七条  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本班教室上晚自习,并服从值日班长和值勤老师的管理,对于无故不上晚自习的学生,按旷课处理。

第八条  上晚自习要保持安静,不擅离座位,不吃零食,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课间不得在教室楼道从事任何体育活动。

第九条 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室,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第十条 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在宿舍或走廊走动、看书、喧哗,熄灯后不使用手电筒。

第十一条 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待人接物讲礼仪,行为举止讲文明。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

第十二条 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可将食堂的食物带进宿舍。不叫外卖。

第十三条 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宿管人员,见面主动问好,要服从教育和管理,要尊重他人的劳动,互谅互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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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 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6:30前做好宿舍卫生,7:00接受宿管教师的检查。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第十六条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做到阳台、写字台、床上无杂物(杂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学习书籍要在书架上摆放整齐。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码放整齐。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其它杂物。鞋子统一摆放,毛巾统一挂齐,床框上不挂任何东西。

第十七条 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要保持公共卫生间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果皮等倒入洗脸池及大小便池中,便后要立即冲水。

第十八条 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水池内,要保持水池干净整齐。床单、枕巾、被套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第十九条 实行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当天公布检查结果,每周进行以班为单位的评分统计,评比纳入学校班级常规评比。

第四章   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第二十条 要树立人身安全意识,注意用电、用火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可疑情况或险情,除冷静处理外,应立即与宿管教师联系,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二十一条 要树立财产安全意识,不得将电脑、手机、游戏机、煮蛋器、电瓷炉、电蚊香等带到学校使用。

第二十二条 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禁止使用蜡烛,焚烧废纸,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第二十三条 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五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切断电源,关好窗户锁好门。

第二十四条 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借钱、借物要归还。学生个人的少量零用钱、餐卡等物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不带到学校。

第五章    学生宿舍公物保护要求

第二十五条 爱护宿舍楼内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空调、刷卡机等公物。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

第二十六条 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等。安全文明有序乘坐电梯,互相谦让,不拥挤,轻按电梯按钮,不在电梯里推搡、吵闹。

第二十七条 不得随便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严禁私自拆动水电表。

第二十八条 损坏公物要赔偿,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宿管教师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